根据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财〔2018〕16号)、《太阳集团网tyc9728(北京)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(修订)》(9728太阳集团京学〔2019〕121号)相关文件规定,经学生自愿提出申请—学生所在专业年级的认定评议小组—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进行审核,现将2025-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结果公示(见附件)。
公示期:2026年3月19日—3月23日
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联系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学生办公室
联系电话:010-89731823
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
2026年3月19日